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,让犯人生不如死,慢慢折磨死去?

犹大的摇篮

话说欧洲佬虽然在中世纪黑的一塌糊涂,但并没有影响他们在酷刑方面的脑洞,相对于华夏主动实施的操作,这帮孙子的脑洞更具黑色幽默。当然,缺乏含蓄思维的他们也更直奔下三路,比如犹大的摇篮。

这种酷刑一般只有宗教审判机构才会使用,道具非常简单,又不挑地点,欧洲佬简直爱死它了。它首先需要一个金字塔型的木锥或铁锥,再有几根绳子就可以搞定一切,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不是拷问刑具,是死刑刑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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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以欧洲佬对菊花的热爱,那个锥状物的用途一点都不难猜,但如果直接来个一步到胃或者口腔突击显然就变成了大号穿刺之刑,既没创意也毫不幽默。真正重要的道具是那几根绳子,它会让整个酷刑的格调提高很多。

通常行刑人会把犯人手脚分别用绳子绑住平挂在墙角,面朝天背朝地,然后把锥状物谨慎的安放在犯人PP下面。绳子的长度一般正好锥状物贯穿犯人的PP,剩下的事情就看犯人的体力和心理素质啦,你只要紧紧绷住绳子锥状物就不会菊花残满地伤,问题是你能绷住多久?

小命就掌握在你自己手里,你想啥时候死就啥时候死,想开点的直接松手菊花变成向日葵,大约哀嚎几小时就完事;想不开的折腾一星期都行,只要你体力好,没有什么不可能。一般造型是这样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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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于这个刑罚实在太恶心,我决定简单点说。这是一种古波斯帝国的刑罚,原文是Scaphism,可以直接翻译成船,但在古希腊语发音里意思是“挖空的东西”,你可以理解成是独木舟。

这种刑罚非常非常的缺德,发明那个孙子该下108层地狱的。大概的方式就是把一个人固定在小船里,头和手脚都露在外面。然后找另一个同样规格的船扣在第一条船上,这个人的躯干就被封闭在船里了。大体上是这个样子:

之后就是最缺德的部分了,这个人会被每天灌大量牛奶和蜂蜜混合的饮料,保持他不会死去。还在他的脸上和裸露在外面的四肢上涂满这些玩意儿,放在阳光下暴晒,结果当然是招来一大堆苍蝇、蜜蜂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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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欧洲死刑史》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欧洲刑罚,比如绞刑、剑刑、火刑、水刑、轮刑、活埋……其中最残忍的,以折磨犯人为主要目的的,只有“轮刑”。

酷刑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,一类是为了“逼供”而实施的,往往非常残忍,但目的并非弄死犯人。就像猎巫运动的时候,抓到所谓的“女巫”之后,需要让她们“认罪”才可能处死,所以就会用各种奇葩的刑具折磨她们。一旦“女巫”认罪,折磨就会停止,然后选定日子公开行刑(一般是火刑或者水刑)。所以,这一类酷刑并非把犯人“慢慢折磨死去”,今天就不重点说了。

而另一类公开处刑以杀死犯人为目的的刑罚,就是上面我列举那些。那么,什么是轮刑呢?

(先用热铁钳烫犯人)

实际上,从中世纪开始,欧洲很多地方都开始流行轮刑了。具体的处刑方式大概是这样的:死刑犯(一般为罪大恶极者)先是被绑在一块小小的木板上,拴在马上拖着去刑场。因为地面不平,犯人的手脚和脑袋常常会被磨得皮开肉绽,伤痕累累。到达刑场之后,刽子手会先用烧红的铁钳烫犯人,一般不超过4次——《欧洲死刑史》记载,热铁钳往往会把犯人的皮肉烫焦,但是刽子手有时候会反对多次烫犯人,因为害怕犯人极度虚弱,影响轮刑的效果。

所以,后面的轮刑才是重点。犯人会被绑在一个巨大的轮子上,刽子手手持木棒(或者一个小一点的轮子),把犯人的骨头慢慢的砸碎。一般来说,是从四肢开始砸的,刽子手会把握力度和频率,不让犯人过早死亡,又能把骨头砸碎(注意不是砸断)。

砸完四肢之后,再翻过来砸背部,1435年巴塞尔地区执行的一次轮刑,刽子手就先砸了犯人手脚,然后“连续击打犯人的背部共16次”。当然,把身上的骨头砸碎之后,犯人大多数还是活着的。

此时刽子手再把犯人缠绕在轮子上固定住。举个不恰当的例子,受刑后身体就像是八爪鱼一样,胳膊腿几乎能绕着轮子缠一圈……

若说酷刑,我们的先辈是一些极具创造力的人,有些时候是为了让对方说实话,有些时候却纯是为了报仇雪恨,在这冤冤相报何时了中也就诞生了以下几种酷刑。

腰斩

最初腰斩行刑时用斧或钺,因为青铜毕竟要软些,不够锋利,必须做成斧钺,砍下去才有力度。待铁器普及后,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。 腰斩不过刀虽然锋利,却容易磨损,用起来更要求技巧,得像庖丁解牛一样,谙熟腰椎骨空隙,否则,一刀下去不能砍断,场面自然尴尬,会遭围观的人群嘲笑其手艺不精,有损刽子手的"职业操守"。

不过随着"技术的进步",腰斩开始启用更顺手的铡刀,不仅刃利背厚,不易磨损,而且对杀人技术要求比较低。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,其实并非电视上演的那种用途:把人头塞进去,刀起头落,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,而是腰斩时用的,把人截成两段,"手足异处"。

腰斩在行刑时,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,使腰部裸露出来,伏在铡床或木、铁的砧板上,正是刀俎之间"我为鱼肉"的架势。

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,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,还会神志清醒,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。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,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,可以使犯人死快点;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,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,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,使血不得出,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,真是残忍至极。

车裂

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。

车裂《周礼·秋官·条狼氏》中云:"誓驭曰车轘。"前人注解说:"车轘,谓车裂也。"可见,早在周代就已实行车裂之刑。

春秋战国期间,车裂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,有些仁智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种刑罚过于残酷,主张废除车裂。周赧王时,齐王决定在本国实行车裂之刑,群臣纷纷进谏劝阻,齐王都不肯听从。子高(孔子的后人,名孔穿)来见齐王说:"车裂是无道之君的刑罚,而您却欲实行它,这都是您下属臣僚的过错啊!"齐王问为什么,子高说:"如今天下纷争,英雄豪杰都想选择一个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,打算干一番大事业。您如果滥用酷刑,就会失去声望,英雄豪杰们就不敢来了。本国的人民也将要背叛您了,这样下去,国家肯定会灭亡的。您的臣僚们面对这种关系国家前途的大事,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,怕违背了您的意旨,招来龙逢被断首、比干被剖心那样的惨祸,这只是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为桀纣那样的昏暴之君。所以我说他们的过错太大了。"齐王听取了子高的意见,取消了使用车裂之刑的决定。

古代刑法及其残酷,尤其是针对女人的刑法,更是变本加厉。

女子在古代社会本就地位低下,因此如有作奸犯科,等待她们的刑法当真是生不如死,在这里就讲几个典型的刑法。

喜欢看古装戏的朋友对这个刑法应该非常熟悉,其实就是用一种夹子夹住女犯的手指,然后两个衙役向不同方向一拉,瞬间女犯手指血流如注,疼痛钻心。

拶刑又叫拶指,女人如果受了此刑,双手基本上就算是废了,在那个桑农为生的社会,就算是有幸出狱,也基本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。

但拶刑还算是轻的,接下来的刑法才真的叫做生不如死。

很好理解,就是屁股挨板子的刑法,但是用到女人身上,便有了新花样。

古代有明文规定,女人挨板子必须“去衣受杖”,就是当众脱光,然后挨打。

具体的过程就是先贴出告示,告知百姓,某时某地,有女子接受杖刑。

杖刑之前,受刑女子便被脱去下衣,在众人面前,名曰“亮臀”,在受刑完毕后血次呼啦的,还要抬到外面给人看,名曰“卖肉”。

极尽凌辱之能事,很多女子受了此刑当场碰壁而死。

这个问题,我来回答!

古代的刑法,基本来说都是很残忍的。统治者们为了维护自己的皇权,加强中央集权,在刑法上面那是没少下功夫。不过说真的,古人针对女性罪犯的一些刑法,那才叫真正的生不如死。

所谓“铁莲花”,自然是由铁制造而成。它主要是在制作在木马上面,专门是为女性罪犯所设计的。

对于不守妇道的女性犯人,通常来说会被强制坐上木马。如果在审讯的过程中,女犯人一直装傻充愣,故意隐瞒事实的真相的话,那么衙役将会启动铁莲花,让犯人生不如死。这个铁莲花的机关似乎是设计在木马的尾部,只要一开启的话,那么铁莲花便会盛开如同一朵莲花一样。

同时,莲花持续一开一合,旋转进入女性下体,让犯人感觉到生不如死。很多女犯人因为受不了这种疼痛的感觉,而晕了过去。

这个说实话,和铁莲花就有点类似了,对古代女性的摧残也是非常的大。不仅是生理上的,还有心理上面的。

骑木驴的女犯人通常会被扒光衣服,游街示众,这本身对女人来说就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了。同时,在游街的过程中,衙役们可以用棍棒去击打犯人的背部,让其大声喊出:自己是荡妇,大家快来看啊之类的侮辱性语言!

疫情全国放开了,我们单位依然在严防死守,是喜是忧?

先偷着乐一会儿吧,能躲过去一波一波。如果是温柔的那款还好,烈的那款让多少人痛的痛哭在厕所。

以前封控得紧,那种不自由是可以自由的逛逛市场和商场,因为国家帮我们筛查了。现在放开了,这种自由反倒哪儿也不敢去了。

周围朋友不断有确诊,我自己经历了两次混管阳,做单管。

就是要做单管,千万记得拿一瓶喷雾,先消杀后再摘口罩检测。

国家放开有放开的道理,单位严控有严控的考量,跟着走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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